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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吨氢基绿色能源产能!吉林省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发布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时间:2023-12-15字体大小:

       12月4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20万吨/年,氢能产业项目带动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绿色航煤等氢基绿色能源产能达100万吨。全省建成加氢站10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500辆。


       原文如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型储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办发〔2023〕3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驻吉中直有关部门、单位:

       《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和《抢先布局新型储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3年12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抢先布局氢能产业新赛道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精神,抢占氢能产业新赛道,打造“中国北方氢谷”,依据《“氢动吉林”行动实施方案》(吉政发〔2022〕23号)和《“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吉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决履行“3060”碳达峰碳中和责任,全面实施“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深入开展“氢动吉林”行动,把发展氢能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能源结构调整的重要引擎,加强技术研发,提升装备制造水平,贯通氢能产业链条,构建新型产业生态,抢占绿色氢能产业发展新赛道制高点,打造“中国北方氢谷”,为吉林全面振兴取得新突破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安全为本、绿色发展、创新驱动、市场主导、产业协同、示范先行”的原则,积极顺应能源变革发展趋势,立足吉林产业基础优势,超前谋划布局,抢占氢能产业发展制高点。聚焦氢基绿色能源、氢能装备制造、氢能交通、氢储能等重点领域,强化顶层设计、技术攻关、应用推广、产业扶持和项目对接,形成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格局,培育千亿级产业集群。

       (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氢能产业布局初步成型,产业链逐步完善,产业规模快速增长,氢能产业产值达到100亿元,带动新能源装机规模500万千瓦。到2030年,全省氢能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产业链布局趋于完善,产业集群形成规模,产值达到300亿元。

       到2035年,“一区、两轴、四基地”发展格局基本形成,氢能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成为东北亚地区绿氢全产业链创新应用基地,建成“中国北方氢谷”。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风光消纳规模制氢工程。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加快吉林省新能源产业“绿电+消纳”试点创建实施方案(试行)》(吉政办发〔2023〕19号),在白城、松原、四平等风光资源优势地区,加快布局新能源直供模式和孤网运行模式制氢项目,助力风光资源开发和消纳,实现可再生能源就地转化,推动资源优势转化为竞争优势,初步形成区域氢能供应能力。

       发展目标:到2025年,可再生能源制氢产能达20万吨/年,氢能产业项目带动新能源装机规模突破500万千瓦。

       (二)实施氢基绿色能源应用工程。深度开发氢能在工业领域的应用潜力,大力开拓规模化用氢场景。重点推进吉电股份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一期)、中能建松原氢能产业园(绿色氢氨醇一体化)、三一吉林长岭风光氢储数字化、吉电股份大安风光制绿氢合成氨一体化示范(二期)、吉电股份(中远集团)大安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吉电股份(中远集团)梨树风光制绿氢生物质耦合绿色甲醇、吉电股份大安化工规模化风光直流离网制氢创新示范和上海电气洮南市风电耦合生物质绿色甲醇一体化示范等项目建设,以可再生能源制氢及应用一体化示范项目为抓手,逐步打造具有成本优势的氢基绿色能源产业链。

       发展目标:到2025年,绿色合成氨、绿色甲醇、绿色航煤等氢基绿色能源产能达100万吨。

       (三)实施交通领域示范应用工程。突出氢能车辆更适应我省冬季高寒环境特点,发挥汽车产业基础优势,加快推广氢能车辆应用。以商用车为主、乘用车为辅,在全省主要城市开展以市内主干线、旅游景区等场景为主的道路交通应用示范。在示范区域适度超前布局制氢加氢一体站、油气氢电合建站等基础设施,重点推进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可再生能源+PEM制氢+加氢”一体化创新示范、白城分布式发电制氢加氢一体化示范等项目建设,形成可再生能源制氢加氢一体站推广模式,完善各地加氢站覆盖,保障各场景用氢需求。

       发展目标:到2025年,全省建成加氢站10座,氢燃料电池汽车运营规模达到500辆。

       (四)实施能源领域协同示范工程。发挥氢能大规模、长周期储能优势,结合未来高比例新能源发电的储能调峰需求,前瞻性在能源领域开展布局,加强氢电协同,强化氢能产业发展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协调性。加快推动省内新建燃气轮机具备掺氢(氨)运行条件,并率先示范。逐步探索省内燃煤机组掺氨改造以及氢燃料电池在热电联供、固定式发电、数据中心、通讯基站等领域的应用。开展氢能清洁供暖示范项目工程,在可再生能源制氢基地附近试点示范天然气掺氢供气、氢电耦合锅炉供暖、热电联供等项目工程。在确保安全和采暖需求等基础上,逐步推广覆盖全省。

       发展目标:到2025年,探索燃机掺氢、煤机掺氨试点示范,力争取得阶段性成效。

       (五)实施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工程。加快建设先进装备制造产业集群,重点引入影响力大、产业链辐射广的氢能相关优势企业,充分发挥产业链集聚的虹吸效应,带动氢能装备产业集群扩大与发展,着力构建产业发展内循环。推动省内产业发展协同,重点推进国家电投长春氢能产研基地项目及其100MW级PEM制氢设备中试产线、一汽氢能车辆制造、延边国泰新能源氢燃料客车开发及示范等项目建设,加快引育可再生能源制氢头部企业省内发展,推动燃料电池发动机、燃料电池电堆、氢能燃料内燃机、Ⅳ型高压车载储氢瓶、双极板、膜电极、质子交换膜、氢气循环泵、空气压缩机等项目落地,形成电解水制氢成套设备产业化能力。

       发展目标:到2025年,引进或培育3-4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氢能装备制造企业、燃料电池系统及电堆生产企业。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健全责任体系。发挥吉林省“氢动吉林”行动领导小组作用,构建到底到边的责任体系。明确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构建分工清晰、运作规范、各负其责、协同推进的工作体系。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制定落实氢能产业政策细则,围绕氢能规范管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关键核心技术装备创新、氢能产业多元应用试点示范等,加快完善配套政策与标准体系,为氢能产业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严格落实《吉林省氢能产业安全管理办法(试行)》(吉政办规〔2023〕1号),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属地政府安全管理责任和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强化制氢、储运氢、加氢、用氢等各环节安全管理。

       (二)打造科技创新平台。加速推进氢能产业综合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建设,发挥政府力量,鼓励吉林大学、东北师范大学、长春应化所、一汽集团等大校大院大所大企合作,推动跨学科、跨行业、跨部门创新资源整合,建立更加协同高效的氢能产业创新体系。集中力量解决氢能领域卡脖子问题,力争在质子交换膜、催化剂、碳纸、膜电极组件等高价值核心材料和零部件上尽快取得实质性技术突破,推动“制、储、运、用”各环节关键技术持续迭代,为氢能产业发展和商业化应用提供有力技术支持,实现产学研深度合作。鼓励氢能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开展科普宣传,积极引导消费者体验氢能技术产品,提升社会对氢能利用的认可程度。

       (三)强化氢能人才引育。积极引进国内外顶级专家、人才和团队,激励措施,以事业和平台留人。鼓励省内大中专院校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设置氢能学科(专业)、与企业合作培养专业人才、与企业合作设立学生实训(实习)基地等方式培育氢能产业人才。在氢能关键技术领域布局一批创新平台,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企业,助力提升我省氢能产业研发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

       (四)培育重点示范项目。坚持以规划引领项目,以项目落实规划。聚焦《“氢动吉林”中长期发展规划(2021-2035年)》(吉政办发〔2022〕36号)确定的战略布局和六项重点工程,合理统筹产业发展时序,重点在氢基绿能、交通运营、基础设施、氢电协同、氢气储运、装备制造、研发平台、标准体系等8个方向开展示范,推动一批成熟度高、可行性强、示范性好的项目开工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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