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于2023年04月10日收到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县分局下发的《关于转发<菏泽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菏泽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的通知》。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将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李录军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富春镇郝庄村东500米
二、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序号 |
名称 |
浓度 |
2022年度排放量 |
1 |
氮氧化物 |
176mg/m³ |
118.219吨 |
2 |
二氧化硫 |
62mg/m³ |
42.196吨 |
3 |
颗粒物 |
2.48mg/m³ |
1.688吨 |
4 |
氯化氢 |
13.6mg/m³ |
8.672吨 |
5 |
一氧化碳 |
1.67mg/m³ |
1.1496吨 |
6 |
锑、砷、铅、铬、钴、铜、锰、镍及其化合物 |
/ |
0.003323吨 |
三、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序号 |
危废名称 |
2022年度产生量 |
处置情况 |
1 |
废矿物油 900-249-08 |
0.39吨 |
委托菏泽万清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
2 |
废油漆桶 900-252-12 |
0.0802吨 |
|
3 |
废膜 900-041-49 |
0.06吨 |
|
4 |
化验室废物 900-047-49 |
0.34825吨 |
|
5 |
飞灰 772-002-18 |
11502.154吨 |
经螯合固化后填埋至专业的填埋场 |
四、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
1、为了加强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进一步明确环保职责,落实环保责任制,防止公司生产期间环保事故的发生。根据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公司设立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运营总监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及专工、值长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安环部,具体负责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专职环保管理人员3名。
2、公司建有化验室负责厂内各污染项目监测及环保耗材质控管理工作,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进行监测。
3、制定了《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全厂的各项环保工作做出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主要包括环境保护机构与管理职责、防治污染的管理规定、环境检测管理规定、环保设施操作管理规定、污染事故管理规定等。
4、 为提高预防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次生生态破坏事故的能力,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环境污染和次生环境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和国家、公司和公民的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和周围环境敏感保护目标的实际,编制了《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突发环境事件和应急处置工作。 针对《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定期演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于2021年5月24日在菏泽市生态环境局鄄城分局完成评审备案,备案编号371725-2021-013-L。
鄄城圣元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