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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楼及烟囱一层、92米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发布时间:2017-06-30字体大小:
  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现就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楼及烟囱一层、92米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招标编号为SY2017-JJZB12号)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1. 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1.1 工程建设地点为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锦山村胜利围垦垃圾焚烧发电厂;施工现场状况及周边环境:已具备施工条件
  1.2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730日前,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总工期90个日历天;
  1.3 工程质量要求: 合格 
  1.4资金来源: 自筹  
  1.5 在现状条件下根据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完成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楼及烟囱一层、92米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楼地面装饰工程、天棚工程、吊顶工程、木作工程、隔墙工程、门窗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卫生间防水工程、水电分部安装工程、其他装饰工程、卫生清理、二次般运、水平及垂直运输、甲供材料保管及卸货等,施工图中的所有属于莆田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4-5楼及烟囱一层、92米层室内装饰装修工程项目均包含在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图纸中没有施工详图的分项子分项也属于本次的施工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施工要求)。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投标单位须派代表持单位介绍信到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办公楼四楼基建部)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为电子版,投标人免费领取;投标单位也可以将投标函(包括投标人名称、拟投工程名称、投标人联系方式、电子邮箱等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扫描发送至招标人指定邮箱(121433017@qq.com),并电话告知招标人,招标人收到报名函后,将招标文件免费发送给投标单位。领取招标文件的时间为2017630日至2017713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500分至1700分,逾期不予受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备经上一年检年度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以上资质(含三级)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资质(含二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不低于二级建造师资质(须经年检合格);项目经理资质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合法变更记录)。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和其拟派出的项目经理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单项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业绩不少于3个)

  4.本招标项目采用 经评审的合理低价中标法 的评标办法。

  5.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14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提交地点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招标人:圣元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宝洲路宝洲污水处理厂内
  电话:13685927462     座机:0595-22503948转8400
  传真: 0595-22503949
  联系人:李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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